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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回应拆迁动员:教师有义务宣传拆迁好处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1月27日05:00  人民网-人民日报

  1月26日,江苏镇江丁岗中心小学教师朱雯虽然拿到了补发的工资,但她依然高兴不起来,她不知道等待她的将是什么,因为她觉得,“毕竟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了”。

  朱雯是镇江新区丁岗中心小学一位二年级语文教师。去年10月,她娘家的房子面临拆迁,学校校长让她回家做父母的拆迁动员工作。因她的家人没能同有关部门达成最终的拆迁协议,12月25日,朱雯被学校停课。随后,工资也停发了。朱雯给记者看了工资存折,“没有了12月和1月的工资”。

  大约1月4日,新区社会发展局某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朱雯说,别的老师都很好地配合了政府的拆迁工作,“有的老师看拆迁价格低,还主动补贴给被拆迁的父母”,希望朱雯也能学习“他们的高尚品德”。

  劝说父母拆迁是学校工作吗

  1月26日下午,记者来到丁岗中心小学会议室,采访了校长陈正伟。他说:“停发朱雯老师工资的事,确实是个工作失误。”

  “当初是你让会计停发朱雯老师的工资吗?”记者问。陈正伟一阵沉默,极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。

  “如果不是你,是谁呢?”记者又问。又是一阵沉默。

  “你当初对朱雯老师说,‘作为一个国家干部,作为一个人民教师,你拿了财政的钱,就应该有义务去做工作’,你还会这么要求朱雯老师吗?”记者问。

  陈正伟说,“教师的师德主要体现在爱生敬业,热爱教育事业,包括学校工作。”

  “那要求教师劝说父母拆迁是不是学校工作?”

  “那不是学校的工作。不过,新区建设好了,经济发展了,学校就能有更大投入,学生就有更好的条件,老师也有更高的收入。老师有义务去向学生、家长和自己的家人宣传这些道理。”陈正伟说。

  “那朱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吗?”

  “朱雯老师是个合格的老师。”陈正伟答道。

  登门道歉并补发工资,但未对当事人作出处理

  事情在网络上沸沸扬扬,网民很惊诧于校长及当地领导的“拆迁配合不力没师德”的言论。

  1月25日,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。该局负责人表示,从考勤记录上看,每天均有本人签到。朱雯称,她虽每天到校,但校领导已将她的课开给了其他教师,让她无课可上。

  镇江新区管委会就此事提出4点意见:一是迅速将朱雯的工资发放到位;二是责成镇政府分管领导及该小学校长上门道歉;三是对此事进行总结并做出深刻检讨;四是充分吸取教训,严格依法依规拆迁,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。但未提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和纪律处分。

  25日,朱雯被学校会计告知,停发两个月的工资已如数打到她的工资卡上。

  当晚10时左右,新区社发局副局长赵勇、丁岗镇镇长李春风和丁岗中心小学校长陈正伟到朱雯父母家中,向朱雯当面道歉。赵勇对朱雯说:“停发你工资,确实是我们的错。”朱雯问:“是谁作出停发我工资的决定的?”赵勇及镇长、校长均默然。

  记者离开时,镇江新区工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,新区将举一反三,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拆迁部门的教育,在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意,并将调查此事,如果有关当事人涉嫌违纪违法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留言板电话:010-826122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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